

創(chuang)業(ye)板關注函〔2020〕第 278 號
杭州園林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:
2020 年(nian)(nian) 5 月 7 日(ri)(ri),你(ni)公司直通披露《關(guan)于(yu)(yu)相關(guan)股(gu)(gu)東一致(zhi)行(xing)動關(guan)系到(dao)期(qi)解除(chu)暨(ji)公司無實際(ji)控(kong)(kong)制人(ren)的提示性公告》,原實際(ji)控(kong)(kong)制人(ren)何韋、呂(lv)明(ming)華、周(zhou)為、劉(liu)克章、葛榮簽署(shu)的一致(zhi)行(xing)動人(ren)協議在 2020 年(nian)(nian) 5 月5 日(ri)(ri)到(dao)期(qi)后不再續(xu)簽,公司自此不存在控(kong)(kong)股(gu)(gu)股(gu)(gu)東、實際(ji)控(kong)(kong)制人(ren)。你(ni)公司于(yu)(yu) 2017 年(nian)(nian) 5 月 5 日(ri)(ri)在創業板上市,上市滿 3 年(nian)(nian)即變為無實際(ji)控(kong)(kong)制人(ren)。我部對(dui)此表(biao)示關(guan)注(zhu),請你(ni)公司就以(yi)下(xia)事(shi)項進行(xing)核查(cha)并作(zuo)出說明(ming):
1. 請補充說明相關股東不再續簽一致行動協議的原因及主要考慮,是否存在其他一致行動或利益安排。
2. 請結合公司股權結構、董事會成員構成及推薦和提名主體、相關股東及其關聯方在公司的任職情況等因素,說明認定公司無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的合理性。
3. 請補充說(shuo)明你(ni)公(gong)司變更為無實際控制人對公(gong)司治理(li)結構、生(sheng)產(chan)經營活(huo)動(dong)等(deng)可(ke)能(neng)產(chan)生(sheng)的影響及相(xiang)關應(ying)對措施,并充分(fen)提示(shi)風險。
4. 你公司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。
請你公司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說明,于 5 月 12 日前將有關書面材料(liao)報送我部,同時抄送浙江證監(jian)局上市公司監(jian)管處(chu)。同(tong)時,提醒你公司: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(fa)律(lv)、法(fa)規和(he)本所《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》,認(ren)真(zhen)和(he)及時地履行(xing)信息披(pi)露義務。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(cheng)員必須(xu)保證(zheng)信息披(pi)露內容真(zhen)實、準確、完(wan)整,沒有虛假記(ji)載、誤導(dao)性陳述或(huo)重(zhong)大(da)遺漏,并就(jiu)其保證(zheng)承(cheng)擔(dan)個(ge)別和(he)連帶的責(ze)任。
特此函告。
創業板公司管理部
2020 年 5 月 8 日(ri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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