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甘肅省平(ping)涼(liang)市(shi)林長(chang)制(zhi)工作領導小組辦公(gong)室、平(ping)涼(liang)市(shi)檢察院、平(ping)涼(liang)市(shi)公(gong)安局(ju)聯(lian)合(he)印發《關于建立“林長(chang)+警長(chang)+檢察長(chang)”工作機制(zhi)的實施意見》,為(wei)林草資源(yuan)管理增添司(si)法“利劍(jian)”,形(xing)成“三長(chang)”聯(lian)手、部門聯(lian)動(dong)、打防結(jie)合(he)、處(chu)置高效、共同推(tui)動(dong)林草資源(yuan)保護發展的新格局(ju)。
近日,甘肅省平涼市林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、平涼市檢察院、平涼市公安局聯合印發《關于建立“林長+警長+檢察長”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》,為林草資源管理增添司法“利劍”,形成“三長”聯手、部門聯動、打防結合、處置高效、共同推動林草資源保護發展的新格局。
《意見》指出,建立聯席會議機制,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,協調解決生態資源保護、嚴格行政執法、涉林案件辦理等重點疑難問題。建立信息共享機制,相互通報工作開展及重大涉林問題、案件等情況,實現信息共享。建立線索移送機制,對重大涉林涉草案件,“三長”聯合指揮,共同督導辦理。建立聯動協作機制,依法履職,協作配合,實現共贏。意見還明確了林長、警長、檢察長三長治林管林護林的具體職責。
《意見》要求,充分認識行政執法與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訴訟檢察銜接的重要性。創新工作舉措,聯合開展培訓,推行檢察長、警長參加同級林長會議,參與巡林巡察,共同解決重大問題。開展專項行動,聯合督查督辦上級交辦、轉辦、督辦及媒體高度關注的案件。以典型案例、以案釋法等形式,講好林草生態保護案例故事,不斷提高公眾生態法律意識。
《意見》的出臺有利于檢察、公安機關充分發揮職能優勢,實現行政執法、刑事司法、檢察監督的“無縫對接”,形成林草資源保護合力,為全市高質量發展厚植綠色基底。